华人喝酒喝到死,办完喜事办丧事
每逢喜庆聚会,自然少不了喝酒助兴。不过,凡事都得量力而行。意大利一名39岁的华人男子头天还在朋友宴席上开怀畅饮,当天晚上就因酒精中毒深度昏迷,被紧急送院抢救,结果仍英年早逝,喜事过后变成丧事。随着生活质量的提升,华人饭局明显增多,但牺牲在酒桌上的人已非个例。除此之外,因为饮酒过量得上脂肪肝的人不计其数。嘴上虽然说着要注意健康,但端起酒杯又忘得烟消云散——是啊,人家都喝,你不喝,多扫兴!人家敬酒,你不喝,多不给面子!酒多人不怪,这也是咱们传统的酒文化呀……打住!中国法律规定:从今年7月起,酒桌上灌酒将承担法律责任!
近年来,中国各地法院均办理过多起因劝酒引发的司法纠纷。法律规定:在参加宴请中,如果饮酒出事,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。先来看以下两个案例:
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担责
林某和吴某是朋友。林某在吴某家喝酒。当时夜已深,吴某打电话约朋友方某来接他俩。随后,林某几人乘车出行,途中林某下车方便时,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,溺水身亡。事发后,林某家人要求吴某和方某承担赔偿。在法官调解下,方某和吴某给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。
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
陈某设饭局宴请周某和孟某等8人。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,次日早晨因酒精中毒死亡。周某家人随后将参加饭局的7人均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法院认定,周某作为成年人,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,但组织饭局者陈某也有责任,其余6名参与人均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法律规定,在参加宴请时如果饮酒出事,下面几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:
一 强迫性劝酒:如用“不喝不够朋友”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,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,仍劝其喝酒的行为
二 明知对方不能喝仍然劝酒: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,仍劝其饮酒结果诱发疾病等
三 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: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控能力,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,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
四 酒后驾车未劝阻: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
中国的酒文化正在法制的规范下逐渐迈向理性和文明,海外华人也要与时俱进!
(来源:新欧洲侨报 2019-7-5)